为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,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,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)的文件精神,我院现将常见病组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公示如下(详见附件1),并自2025年6月30日起实施。
附件1: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常见病组住院预交金额度明细表.xlsx